為什麼會有苦的集起?簡言之,因為沒有智慧(「無明」),因為有貪愛、執著。

若作更細部的解析,可分解為十二因緣:無明緣行、行緣識、識緣名色、名色緣六入處、六入處緣觸、觸緣受、受緣愛、愛緣取、取緣有、有緣生、生緣老病死憂悲惱苦。

「緣」表示前者是後者的條件。

十二因緣的各支,簡單解釋如下:

第幾支 名稱 意義 舉例
1 無明 沒有智慧 不如實知四聖諦
2 造作、造業 身行(身體的造作)、口行(言語的造作)、意行(意念的造作)
3 識知、覺知 眼識、耳識、鼻識、舌識、身識、意識
4 名色 即色、受、想、行、識五陰
5 六入處 (觀察五陰的感官是)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,六個可對外境反應的感官
6 (感官、外境、識三者的)接觸 眼觸、耳觸、鼻觸、舌觸、身觸、意觸
7 (接觸後產生)感受 苦受、樂受、不苦不樂受
8 (對於感受產生)貪愛 欲愛(欲界眾生感官之欲的渴愛)、色愛(斷除淫欲的色界眾生的渴愛)、無色愛(斷除淫欲與物質欲的無色界眾生的渴愛)
9 (由於貪愛,因此)執取 欲取(執著欲貪)、見取(執著邪見)、戒取(執著於無益解脫的禁戒、禁忌)、我語取(執著認為「有我」)
10 (因為執取,所以有)生命的存在、積集的善惡業 欲有(欲界的存在)、色有(色界的存在)、無色有(無色界的存在)
11 (生命存在而)出生 眾生的出生、身心的產生
12 老病死憂悲惱苦 (出生後,自然會有)衰滅及苦果


前者不一定直接產生後者,也可能只是後者成立的間接條件;但能確定的是,若沒有前者,後者就不會生起。

在後世佛教的用詞中,「因」與「緣」通常分別指直接的「原因」和間接的「助緣」,兩者有所區別;但在《阿含經》的翻譯上,通常「因」、「緣」混用,不特別區分,常簡稱為「緣」。例如「愛緣取」代表由於有「愛」,因此而有「取」。

佛陀開示因緣的重點在於解釋一切事物是相依而生、而滅,是無常的,因此沒有不變的自我。另一方面,由於感官接觸到外境時起貪愛執著,這樣的因緣纏縛眾生。

經中講述因緣時,時常只舉幾支為例,不一定都講十二支。這就好像防盜監視器的錄影畫面,有的防盜器一秒紀錄十二個畫面,有的一秒只記錄十個,甚至只有兩個畫面,都可以用來抓小偷;同樣地,根器特別好的人,知道十二因緣的用意是要解析並斷除貪愛、執著,立刻能禪觀並了知,就證知無我、悟道了。而我們一般人,則需要一步步停格分析,從頭檢查到尾,作較深入的瞭解,為修行悟道作好理智分析的準備。

《雜阿含經》「因緣相應」的內容為現今版本的本卷、卷十四、和卷十五第 365~370 經,當中佛陀為我們開示什麼是因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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