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四念處」是專注於當前的四種目標之一:

  1. 身念處:正念安住在身體上,覺知當下的身體狀態或本質。
  2. 受念處:正念安住在感受上,覺知當下的感受是苦、樂、不苦不樂。
  3. 心念處:正念安住在心念上,覺知當下的心念是否有貪、瞋、癡、散亂等狀態。
  4. 法念處:正念安住在諸法上,覺知五蓋、七覺分等法,進一步則可調伏五蓋、培養七覺分、證知四聖諦。

四念處的身、受、心、法,是從較粗顯的層次漸進地導向較細緻的層次。修習身念處,覺知身體的姿勢、動作、器官、四大等狀態或本質純熟之後,可進一步覺知身體帶來的苦、樂、不苦不樂等受,也就是受念處;在修習受念處純熟之後,則可以更細緻地覺知因為這些感受而帶來的心念,是否有貪、瞋、癡、散亂等心念,也就是心念處;修習心念處純熟時,則可及早發現妨礙修行的心念、培養資助修行的覺支,覺知諸法而體悟真理,也就是法念處。

四念處的修法詳見卷二十四。

四念處是「七覺分」的基礎,七覺分即覺悟的七個部分。「分」即「部分」、「要素」的意思,「修念覺分」即「修習念覺的部分」。

「七覺分」是:

  1. 念覺分:專注清楚,修習四念處
  2. 擇法覺分:以智慧明辨、揀擇各種法。
  3. 精進覺分:勇猛精勤,修習四正勤
  4. 喜覺分:修行讓煩惱減輕而心生歡喜。
  5. 猗覺分:身心輕安、平靜。又譯為除覺分、輕安覺分。
  6. 定覺分:入定而不散亂。
  7. 捨覺分:心平等、寂靜,而能捨離。

修行四念處,時時正念覺知、安住在當下,就是念覺分,能促成後續的其他覺分;有念覺分後能辨別什麼法有益、什麼法無益,也就是擇法覺分;擇有益的法而努力,即是精進覺分;精進修行能離於世俗的心念而心生歡喜,即是喜覺支;歡喜能讓身心輕鬆安穩,是猗覺分;身心輕鬆安穩伴隨著更高層次的樂,而容易得定,是定覺分;有了定後無欲無憂,心平等、寂靜,而能捨離,是捨覺分。

「七覺分」修法詳見卷二十六、二十七。

什麼是四念處、七覺分的基礎呢?即包含善攝根門(六觸入處律儀),詳見以下第281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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