禪定能讓心專注於一境而不散亂,在佛經中最常提到的禪定是「四禪」,四禪的前兩個是:

層次 定義 白話
初禪 離欲、惡不善法,有覺有觀,離生喜樂 離於感官欲樂,離於惡的、不善的事情,覺與觀兩者皆有,由捨離而生起喜與樂
第二禪 離有覺有觀,內淨一心,無覺無觀,定生喜樂 離於覺與觀,內心澄淨、專注,覺與觀兩者皆無,由定而生起喜與樂


當中的要點略為解釋如下:

初禪:

在初禪的定義中,「覺」又譯為「尋」,作用是將注意力投向目標;「觀」又譯為「伺」,作用是持續不斷地注意目標。舉例來說,在修行觀呼吸的時候,將心念投向於呼吸,就是「尋」,接著持續不斷地省察呼吸,即是「伺」。

當心念持續放在專注的對象(例如呼吸)而達到初禪後,會維持在當下,不再生起新的狀況,這時心中會因為離於五欲的粗重負擔,而有喜樂的感覺。若與欲界的淫欲相比,初禪喜樂有如遍身清涼能除熱惱,而欲界的淫欲就像是火燒身心,因此入初禪後自然更容易調伏對五欲的貪愛。

第二禪:

在初禪的基礎下繼續修定,隨著功力漸深,漸漸地,「尋」、「伺」顯得是刻意、多餘的擾動,因此放下了初禪的「尋」、「伺」,則能進入第二禪。

此時內心更加地澄淨(「內淨」),達成專注、純一的心(「一心」)。這時的定力能產生喜樂,又勝過初禪的喜樂。

本卷的經文中即有提到初禪、第二禪的境界,至於第三禪、第四禪等更深定境的說明,可參見卷二十六的導讀「四禪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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