許多人執著於世間的「有」,認為自己的靈魂、或造物主、或萬物,可以永恆的存在。這種見解,稱為「常見」。

也有人執著於世間的「無」,認為殺人放火都沒關係,反正人死後就一了百了,只是早死晚死的差別。這種見解,稱為「斷見」。

佛陀則告訴我們,執著於「常見」、「斷見」都不能解脫,要觀世間因緣而生、因緣而滅:因為了知世間是因緣而生,所以不落入「常見」,因為了知世間會因緣而滅,所以不落入「斷見」,這就是所謂「如來離於二邊,說於中道」,即出自本卷第297、300、301經,及卷十第262經。

由於不知道因緣法,外道產生了五花八門的邪見,例如有外道主張「命即是身」,認為生命(靈魂)即是肉體,兩者不可以分離,也就是將身體認為是「我」。另外也有外道主張「命異身異」,認為生命(靈魂)是一回事,肉體是另一回事,兩者可以分離,也就是認為心理或有個靈魂是「我」。

佛陀則發現身心都是因緣而生、因緣而滅的,沒有恆常的自我,肉體敗壞後還是會由於因緣而輪迴,因此「命即是身」是錯誤的;身體和心理是交互影響的、互相緣生的,不能單獨存在,也不是有個「靈魂」作為恆常的自我,因此「命異身異」也是錯誤的。(附帶一提,人摸不到鬼的形體,並不是因為鬼只有靈魂沒有身體,而是因為鬼和人的身體組成不同,就像不同頻率的電台不互相干擾。)

知道緣起緣滅的中道,就不會落入這些邪見,也才能確實地對症下藥,斷除因緣的鎖鏈而解脫輪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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