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印度有時將人的身心乃至宇宙區分為六界,也就是六種特性:

  1. 地:堅固性。
  2. 水:濕潤性。
  3. 火:溫熱性。
  4. 風:移動性。
  5. 空:空間。
  6. 識:覺知。

例如骨、肉屬於地界;血、尿屬於水界;體溫屬於火界;呼吸、移動屬於風界;空隙、空間屬於空界;種種心識作用則屬於識界。詳細的說明可見《中阿含經》卷四十二〈根本分別品2〉第162 經分別六界經。

既然人的身心乃至宇宙都是由這六界組成,因此透過分析與觀察這六界,就能知道人的身心乃至宇宙的本質。

凡夫可能誤認為有一個恆常、不變、獨存、自在、能主宰者為我,並且執取這個「我」。以六界中的「識界」為例,凡夫可能產生以下幾種「我」的錯誤認知:

  • 心識是「我」:心識就是「我」,例如:以為「識」是我,或「靈魂」是「我」。
  • 心識異「我」:心識之外有「我」。例如:以為大腦或身體是「我」,而心識則是這個「我」所擁有的。
  • 心識和「我」互相含攝:「我」處於心識之中,或是心識處於「我」之中。例如:認為有宇宙意識(大我)包含了一切眾生的心識。

以上三類認為有「我」的見解,佛經中稱為「識是我」、「識異我」、「相在」,這幾個名詞詳細的邏輯定義及探討,可參見卷五第109經 (CBETA, T02, no. 99, p. 34, b15)

佛陀發現這六界都是因緣而生、因緣而滅的,都是無常的,因此人的身心乃至宇宙都是無常的,沒有恆常、不變、獨存、自在、能主宰的「我」。

修證無我的智慧,才能徹底地放下自我(無我),也不掛念身外之物(無我所見),去除貢高我慢(我慢繫著)等煩惱的束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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